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政策、免稅政策!
分類:知識干貨|發布時間:2022-08-30|48991次瀏覽近幾年,為了助力外貿企業緩解困難,鼓勵外商來華投資,稅務部門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出口的稅收支持政策,那么出口貨物或勞務具體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政策
【適用主體】
該政策有兩類適用主體:
1.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自營或委托出口貨物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2.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委托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
【政策內容】
1.對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免征和退還增值稅[以下稱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1)免抵退稅辦法。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2)免退稅辦法。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
2.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的貨物,如果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如果屬于購進出口的貨物,退還前一環節對其已征的消費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出口貨物勞務免稅政策
【適用主體】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
【政策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
出口企業出口或視同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如果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但不退還其以前環節已征的消費稅,且不允許在內銷應稅消費品應納消費稅款中抵扣。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