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關于繼續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分類:行業動態|發布時間:2022-08-30|50642次瀏覽關于繼續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號:滬財稅〔2021〕18號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發文日期:2021-05-18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結合本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關于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實施財政補貼政策的公告》(上海市財政局 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1號)同時停止執行。
二、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符合免征規定的費款,可抵減繳費人以后應繳納的費額或予以退還。
附件:《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上海市財政局
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2021年5月18日
該政策由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延續
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文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0-05-13
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
二、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和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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